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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茂分享】年末账款收不回来怎么办?代位追债的招式了解一下

发表日期:2019-01-18 15:30:05 【返回】
年关将至,眼瞅着给员工发年终奖又要增加支出,应收账款却又收不回来,有没有什么办法?最近经常有客户咨询类似问题,今天我们祭出一招隔山打牛之法,它在法律上被称为代位权。



什么是代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简单举个例子:B公司欠A公司钱,C公司又拖欠B公司钱,此时A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向C公司主张还款。

代位权诉讼扩展了债权人收回欠款的路径,如何行使代位权,下列几个问题必须了解:

1、代位权诉讼告谁?
代位权诉讼的被告是债务人的下一手债务人。

2、债务人所有债权都可以提起诉讼吗?
当然不是。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一的规定:
1)债务人自身专属的债权不能行使代位权,即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2)必须是具有金钱给付内容债权,债务人对某地块可主张的使用权不能成为代位主张的内容。

3)必须是到期债权。债权没有到期或者是否到期尚不确定的,不能成为代位权主张的对象。当然,这里的到期不必须经过生效仲裁文书或裁判文书确认。

4)必须是合法的债权,非法之债不受保护。

3、主观条件问题。

必须是债务人怠于履行到期债权,如债务人已经起诉下手债务人要求承担还款责任,则债权人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


4、债务人的债权有没有时间的限制?
有的。需要主债权和次债权二者都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5、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即由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上是关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几个基本问题,这个招式您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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