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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懿茂分享】知否,知否,网络司法拍卖瞅一瞅

发表日期:2019-03-08 14:42:52 【返回】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除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均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


网络司法拍卖的流程如何?
拍卖成交后的程序如何?
流拍后如何处理?
竞买人权利受损时如何救济?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教你一张图读懂司法网拍规定。


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
“ QA


“Q1”:网络司法拍卖是什么?

A:网络司法拍卖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Q2”:拍卖平台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网络服务者名单库,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条件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申请入库。最高人民法院评审委员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定期评估。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多个申请人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Q3”:拍卖财产信息如何了解?
通过拍卖公告及信息


1、公告的发布方式:法定途径+网络拍卖平台;

2、应当先期公告。

公告期:动产15日,不动产30日;

公告内容:拍卖财产、价格、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和法院等;

3、信息公示:拍卖公告、执行依据、定价依据、财产权属、优先购买权、保证金支付、税费承担等。

4、应注意特别提示:  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
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Q4”:想看样,谁负责?



想看样,找辅助工作承担者。

网络拍卖中,可委托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的工作有:1、制作拍卖财产视频、图片等;2、展示、接受咨询、引领查看、封存样品;4、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Q5”:拍卖流程如何?


报名: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委托竞买的,开拍前经法院确认;3、在线报名,实时核验身份;4、报名和交纳保证金后,随机取得竞买代码。

交纳保证金:1、无论拍卖财产价值大小一律交纳保证金;2、保证金为起拍价的5%--20%;3、申请执行人在债权范围内免交;4、竞得者,保证金冲抵价款;未竞得者,24小时内退还。

竞价:1、保留价=起拍价;2、递增方式出价;3、增价幅度由法院确定;4、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5、实时显示竞买代码等出价信息;6、竞价结束前,随时报名参拍。

延时功能:1、延时时长为5分钟;2、延时次数无限制;3、最后5分钟内,再无人出价,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Q6”:优先权人如何行使权利?
身份确定:须经法院确认身份;未经确认,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竞买代码: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同步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竞得规则: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Q7”:一人竞拍,可以吗?

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Q8”:拍卖成交后的程序如何?

成交确认书: 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支付余款:买受人按公告要求支付余款。

税费负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法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法院依情况而定。

制作裁定书并送达: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Q9”:成交后悔拍可以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Q10”:流拍之后如何处理?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


Q11”:权利受损如何救济?

拍卖程序中: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提出执行异议;2、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异议被驳回的,可提出案外人异议之诉。

竞价程序中:1、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暂缓或裁定中止,理由应及时公告;

2、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可先行暂缓拍卖,并立即报告法院;

拍卖结束后:1、拍卖被法院撤销的,认为法院行为法院的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认为其他主体的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2、拍卖未撤销的,认为网络司法拍卖服务提供者的行为致使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另行诉讼。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顺应互联网趋势  促进拍卖公开透明
最高法院出台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

 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承担发布公告、查明财产状况、确定保留价和保证金、制作拍卖裁定等基本职责,并负责管理、监督、指导拍卖全程。

 竞拍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8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有关情况,

该规定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副局长张根大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


从茶叶罐到土地使用权网拍已超25万次

财产变现是实现债权人利益的关键环节,而司法拍卖是财产变现的最重要途径之一。据统计,每年全国法院的执行财产价值约6000亿,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要通过司法拍卖的途径予以变现。

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的今天,司法拍卖也逐渐“触网”。据了解,网络司法拍卖最早出现于2010年,自出现以来,因其拍卖快捷、交易成本低廉以及信息透明等特点,呈现出如火如荼的发展态势。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400余家法院自主开展网络拍卖,进行网拍超过25万次,而拍卖标的物几乎无所不包,从拍卖成交价低至六元的茶叶罐,到高至4.64亿元的土地使用权,

已成功处置标的物金额超过15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拍卖就达12.4万余次,处置标的物5.7万余件,成交率84%,平均溢价率36.7%。

孟祥介绍说,网络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事物,实践中存在拍卖模式多样、拍卖主体多元、操作规程不一等问题,《规定》的出台旨在解决这些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竞买人的知情权,方便社会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空间,《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应向社会全程、全面、全网络地公开,同时明确将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网络服务提供者可自愿报名申请入库,并将对网络拍卖平台的选择权优先赋予当事人。


网拍“零佣金”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规定》明确,在网络司法拍卖中,人民法院承担发布公告、查明财产状况、确定保留价和保证金、制作拍卖裁定等基本职责,并负责管理、监督、指导拍卖全程。

张根大介绍说,司法拍卖和商业拍卖不一样,商业拍卖适用拍卖法,而司法拍卖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拍卖过程中法院是不能收钱的,实际上网络司法拍卖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也是不收钱的,所以有网络司法拍卖是“零佣金”的说法,但《规定》明确,制作拍卖财产的说明、展示拍品等辅助工作可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来完成,相关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为保证拍卖的公平、公正和司法廉洁,《规定》明确,除执行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竞拍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也不得参与竞拍。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存在操控拍卖程序、修改拍卖信息或恶意串通、弄虚作假、泄漏保密信息等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将其从名单库中除名。

一人竞拍也有效悔拍保证金不退还

孟祥介绍说,传统拍卖理论认为拍卖应不少于两人参与,但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全程、全面、全网络公开的特征,因公开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导致不公平竞价的可能性已经降到最低,如果一人竞拍的价格高于起拍价被认定无效,一方面有损司法拍卖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流拍后第二次拍卖价格降低,反而不利于财产变现和当事人的债权实现。因此《规定》明确,即使参与竞买人仅为一人,只要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即成交。
《规定》还通过相关规则的设计,努力促成一拍成交。《规定》明确,动产拍卖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不动产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以做到充分公开、充分竞价。同时,《规定》一方面改变过去小额财产不交纳保证金的做法,明确一律交纳保证金,以降低悔拍的概率。
《规定》确定,竞拍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流拍后
降价不得超过20%

《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但孟祥介绍说,考虑到不同地区网络通讯情况相差较大,为了最大限度保证充分竞价,防止技术或者人为因素干扰出价,《规定》要求拍卖采取最后阶段延时五分钟规则,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方为成交价,网络拍卖的总时长可能因为不断的出价和时间顺延而高于24小时。

《规定》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网络司法拍卖的情形也作出规定,如拍卖财产展示和瑕疵说明导致买受人重大误解,以及网络故障如系统故障、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原因导致拍卖结果错误等情形,网络司法拍卖应予撤销。《规定》同时明确了拍卖撤销后的责任承担和当事人的救济渠道,拍卖被撤销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拍卖行为违法致使其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规定》明确,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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