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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被淘宝店铺大量侵权,历经一二审,获高院最终支持!

发表日期:2020-11-26 09:11:32 【返回】

01 案件速览


专利权人于去年双十一发现他人抄袭专利产品,并大量销售获利,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懿茂律师代理原告参与该案一、二审,近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 ,最终被告下架侵权产品,并赔偿专利权人30万元损失。


02 基本案情


原告拥有折叠裤架的外观设计专利,于去年双十一发现他人销售侵权产品,并大量销售获利,属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构成侵权,因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03 诉讼思路


懿茂律师诉讼团队在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和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了解案件背景以及专利创新点,由于当时正值双十一活动,侵权产品销量每日剧增,懿茂律师也立即进行了被告淘宝店铺的网页公证与购买公证,并每个月进行一次网页销量存证。


本案外观设计专利属于变化状态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较为特殊,专利产品挂杆可抽拉,可旋转至紧贴横杆竖直折叠摆放,具有三种变化状态。主办律师基于该专利的特性,挖掘专利的设计特征,结合专利的创新点与衣裤架产品的设计空间,与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庭审中,尽管被告采取证据突袭,当庭提交相关证据进行抗辩。但主办律师紧抓住侵权产品具有同样的三种变化状态及空间结构,针对被告采取的抗辩策略作积极有效的应对。紧紧围绕争议焦点,通过当庭对比阐述,从衣裤架产品的设计空间、消费者的认知,降低专利与侵权产品之间差异的影响,证明专利与侵权产品构成近似。


此外,根据公证书、存证网页,以及天猫公司提供的被告天猫店铺销售侵权产品的销售数据,证明了被告的侵权情节。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懿茂律师的主张,要求被告下架侵权产品,销毁库存产品,并赔偿专利权人30万元。


04 结语


在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案件的胜诉不仅得益于律师对法律专业知识的解读,更有赖于律师对专利产品的创新历程与市场的深刻理解。

懿茂律师团队多有法律、工学、金融、经济等双重或多重专业背景,擅于将业务技能与行业知识相结合,本着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基本原则,穷尽一切可能的办法为委托人解决问题,让委托人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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